08 入道四行觀

入道四行觀

入道四行觀

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一日 (農曆三月一日)
 

        菩提達摩,原是南印度國王的三太子,拋棄榮華富貴,跟隨禪宗第二十七祖「般若多羅」悟道四十年,成為第二十八祖,致力破除小乘,弘揚大乘佛法,後搭船渡海三年,抵達中國。雖遇篤信佛教的梁武帝,但傳法時機,尚未成熟,便前往北魏嵩山少林寺,面壁靜觀九年,素有「壁觀婆羅門」之稱,為中國禪宗始祖。公元五三六年,將衣缽傳給中國禪宗二祖慧可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――宋﹒道原《景德傳燈錄》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每個法門,都是要讓眾生解脫生死,從凡夫地超脫入佛地,所以行持當中,每一個法門,無不在這個「事理」上;事與理要圓融,才能夠解脫生死。「事」就是「行」,日常生活起心動念所接觸的,乃至六根對六塵,這些都稱為「事」,也叫做「行」。但是,在「事」裡面也有「理」,所以說事理要圓融,才能斷除我們無始以來的煩惱、妄想,才能超脫,才能使我們解脫。

        達摩祖師開示的〈四行觀〉,說來讓大家參考,開頭我先念一遍:

        夫入道多途,要而言之,不出二種:一是理入、二是行入。理入者,謂藉教悟宗,深信含生同一真性,但為客塵妄想所覆,不能顯了。若也捨妄歸真,凝住壁觀,無自無他,凡聖等一。堅住不移,更不隨文教,此即於理冥符,無有分別,寂然無為,名之理入。

        這段經文就是說明理與事,「理」包含很大,簡單解釋:「心就是佛,佛就是心」稱為「理」。一切眾生都有佛性,如來、自性一體,就是被種種妄想、煩惱,障礙住了,使得身心不能自在,這就是不瞭解「理」。若當下無心,就是佛。若悟到自性,當下能夠自在,沒有煩惱,沒有這些執著,就能夠行到「理」一心不亂。

        修淨土法門的人,念佛的時候,如果「執事廢理」,例如有人擔心:「我現在沒有在念佛。」這是分別。其實必須要瞭解,「理」是當下「觸境無心」,那就是解脫,就是「理」一心不亂,就是自在。自在就是佛,就是我們的「本性」。如果,「理」還無法行到那個程度,就要用「事」來行,但行持當中不能執著。

        最近常常開示「有念」、「無念」;念佛的時候,不要執著「我在念佛」、「我在做什麼……」,如果還有一個「罣礙心」,事理就不能圓融。一定要事理圓融,才能超脫,才能入佛地,每日行持當中,才不會起煩惱、起妄想,這點要瞭解。

        剛才說的是「理」,但是「事」要行的話,比較困難。達摩祖師開示的〈四行觀〉分為:報冤行、隨緣行、無所求行、稱法行。
 

第一、報冤行

        修道的人,無始以來乃至今生,過去生生世世不懂得修行,所以輪迴娑婆世界。今天,我們曉得發菩提心來修,也是過去有這個善根種子。要瞭解,修行雖然有種種障礙、種種業障,但是不能責怪任何人,要怪自己,我們過去生中沒有修行,造很多惡業――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飲,乃至十惡,種種的罪惡我們都造作過,因此「業識」會現前。修行的時候,種種不如意或受到種種的苦,要轉念:「這是我過去生中所造作的。」這點對我們修行人很重要,瞭解這一點,每天身心就會自在。

        所以說,「行」的當中,不去執著「事」,「事」是這樣「行」,但是「理」也在其中。由「事理」去「觀心」――觀這個本性是空的,是我們過去所做的,而不去煩惱,那就與「理」相應。每件「事」在「行」的時候,也一樣,事理圓融,就沒有煩惱。

        云何報冤行?謂修道行人,若受苦時,當自念言:我往昔無數劫中,棄本從末,流浪諸有,多起冤憎,違害無限。今雖無犯,是我宿殃,惡業果熟,非天非人所能見與,甘心甘受,都無冤訴。經云:逢苦不憂。何以故?識達故。此心生時,與理相應,是體冤進道,故說言報冤行。

        修行中難過的時候,要依文觀想。有一次,廣化法師的腳跌傷,非常痛苦,他說,是過去的業障向他索討,讓他很煩惱,甚至想尋短路,就來承天禪寺請教老師父,老師父教他:「要甘願還!」對他開示「報冤行」――這種當下讓他心開意解的解脫法門。

        要瞭解修行人不可能平安無事,有人的地方,就有是非、煩惱,有種種的事情、種種的念頭。現在世、過去世,造過種種的罪惡,今日遇到境來考驗的時候,我們的「願力」要更加堅強。老師父說,「報冤行」對修行人很重要,如果能認得清、看得明,每時每刻就沒有煩惱,沒有執著,身心就會自在。老師父說:「要怎樣自在呢?有這些境來,要懂得觀,能夠理解,就會自在,若是被這些境轉走了,哪能自在?」
 

第二、隨緣行

        隨緣行者:眾生無我,並緣業所轉,苦樂齊受,皆從緣生。若得勝報榮譽等事,是我過去宿因所感,今方得之,緣盡還無,何喜之有?得失從緣,心無增減,喜風不動,冥順於道,是故說言隨緣行。

      「隨緣行」,對修行人也很重要。萬事隨緣,遇到好的、高興的事情,心要作觀:「我往生的時候,也要像這個樣子。」但不要執著太深,有「高興」就有「生氣」,有「得」就有「失」,有所求的心,求到時很高興,但當下也要有心理準備,失去的時候,這個心要如何轉?

        在娑婆世界,修行人要更加隨緣,什麼事都要隨緣,遇到好的、很快樂的事,或是所求有色相的東西,得到了,這都是過去的因,並不是現在求了就有。佛法談因果,譬如,今世富裕的人,就是過去布施的因,這世才有這個果,並不是突然而得,而是自然成就的。

        凡事都要隨緣,行持當中,任何事當下都不能被境轉。譬如有人罵我,或是有什麼事情發生,就觀想「隨緣」,在隨緣當中去實行的是「事」,要瞭解,這就是與「理」相應,每一項都要「事理圓融」,才能與法相應。
 

第三、無所求行

        無所求行者:世人長迷,處處貪著,名之為求。智者悟真,理將俗反,安心無為,形隨運轉,萬有斯空,無所願樂。功德黑暗,常相隨逐,三猶如火宅,有身皆苦,誰得而安,了達此處,故捨諸有,止想無求。經曰:有求皆苦,無求即樂。判知無求,真為道行,故言無所求行。

        人在娑婆世界,都有所求,有所求就有煩惱。有所求是從身體而來,因這個身體生出種種念頭――有所求的心。出家人要知足,「知足」這兩個字並不簡單,如果能夠隨時知足,隨時都沒有煩惱、沒有執著,心就會清。整天這樣心清、自自在在,所吃、所穿、所住,隨時都知足,乃至信徒布施的一針、一草,都隨時知足。出家人若有知足的心,一定無所求,就不會有種種的執著煩惱。

        但是,「知足」兩個字,我們都還做不到,我們「觸境生心」,所吃、所看,稍不如意,心就起念頭,雖然說沒有求什麼,但是有這個念頭,就是有所求。「無所求行」,對修行人非常重要,時時知足,心就不會被境所轉。我們所求的,都是為了這個身體,不能悟「無為」,著在「有為法」;無所求就是「無為」,有所求就是求世間的「有為法」。

        老師父常說:「眼睛看得到的,有生就有滅。」有生有滅就是痛苦、就是世間法、就是生滅法。所以從「無所求行」,可以認清,「事」在「行」,也是與「理」相應,所以說事理圓融。否則,生出有所求的心,就是有為法,有生有滅,就不能與理相應,所以說,「無所求」對修行人也是非常重要。
 

第四、稱法行

        稱法行者,性淨之理,目之為法。此理眾相斯空,無染無著,無此無彼。經曰:法無眾生,離眾生垢故;法無有我,離我垢故。智者若能信解此理,應當稱法而行。法體無慳,身命財行檀捨施,心無吝惜。解脫三空,不倚不著,但為去垢,稱化眾生而不取相,此為自行,復能利他,亦能莊嚴菩提之道。檀施既爾,餘五亦然,為除妄想。修行六度,而無所行,是為稱法行。

        人,是地水火風四大假合所成,四大若少一樣,譬如沒有骨頭,身體就不能建立起來,一團肉堆在那裡,像個人嗎?我們往生火化後,剩一點點骨灰,你會認為那是人嗎?所以地水火風四大,少一樣都不行,成佛做祖,也是這個人身修來的。

        過去,承天禪寺有位師兄,老了才剃度,出家一年多突然中風,一兩天就往生了,因為死得很突然,又沒歷經病苦,火化之後,看到那些骨灰,感覺到這個人真的沒有了,那堆灰就是他,才想到:「啊!人真的是幻化的。」而人們無法觀這個身體是幻化的,都是它生出種種的念頭:有所知、有所覺、種種執著,都是因這個「我」而生執著。

      「法無眾生」,為什麼說「法無眾生」?譬如你感覺很怨恨一個人,當下你要如何觀這個心,讓它不起煩惱呢?你就想:「無眾生,世間沒有這個人,如果沒有這個人,那還有什麼讓我起煩惱呢?」因為「他」,眼睛所看、耳朵所聽而生執著心;你感覺有「他」,有「你與我」就有分別、有競爭。老師父常說:「你我、你我,有你、我的分別,才有煩惱。」我們很生氣一個人,就要觀想:「世間沒有這個人、沒有這個眾生,那還有什麼煩惱呢?」這是對治我們的心,我們眼睛所看的、耳朵所聽的,無量無邊,時時刻刻都會動到我們的心,所以我們要「觀」,這對我們修行很重要。

        一切法門,都是要讓我們自在、解脫,〈四行觀〉的報冤行、隨緣行、無所求行、稱法行,對我們的行持很重要。一切法都是幻化的,執著就「有」,放下即「無」。一切法由心生,也由心滅,什麼都是「想」出來的,受持當下沒有這個念頭,觸境時,就不會有這個念頭分別出來,就是「無」;若起了一個念頭,就是「有」。還會因此生出種種不清淨的念頭,致使六根不清淨。所以,我們觀這個法是空的,但是空裡面還有「有」,所謂「真空妙有」;若放下就是「空」,執著就變「有」,身心不能自在,在有為法裡面。所以要觀「稱法行」;一切法都是「無我」,由「無我」來行,一定自在。

        念佛最好,「念」就是我們的心、念頭。無始以來我們這個「念」,未曾停止;不是想東、就是想西,不是想好、就是想壞,一直在想,想就是「念」――有念!

        念佛,就是「我們的心」、「我們的念頭」要來「念」佛,使我們的心時時都在佛,大家都知道,「迷者眾生,悟者佛。」你的心時時念佛,心時時都在「佛」,就是時時在悟,這是「事」。「理」呢?沒有念佛時,要瞭解,當下能夠觸境無心就是悟、就是理、就是佛。所以說,事理要圓融。不要執著:「我都沒念佛,一直打妄想。」這也是一種煩惱。修行的道理若不懂,光執著某項,不能融通,就是「執事廢理」。

        有的人善根比較好,「理」一心不亂。我們要由「事」來行,「事」就是以「阿彌陀佛」佛號,放在心中,時時刻刻念,念到一心不亂,才會與「理」相應,沒有種種執著,自性清淨。

        我們在「行」、在念佛的時候,不要執著,說:「我在念佛。」或「我不在念佛。」有一個「我」,「我在念」、「我不在念」,都是執著。老師父常開示:「有念無念。」整天這樣清清淨淨,沒有煩惱,那個心就是佛心。